师大要闻

学校召开十一届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时间:2024-12-25
  • 来源:审计处
  • 作者:张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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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十一届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文典楼A925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蒋家平,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党委审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熊宇杰,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周新发,党委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蒋家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2024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定了8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结果情况报告,审议了学校审计有关制度文件修订和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

蒋家平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24年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2025年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党管审计原则,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如”要求,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审计监督的政治功能,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始终,积极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学深悟透,对标上级要求,围绕学校重大战略、重点改革、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严格履行审计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当好学校财产“看门人”和经济“守护者”。要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持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会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常态化会商研判、系统分析共性问题,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计质量。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统筹推动发现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要以巡视审计整改为契机,抓好审计结果反馈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共性问题未审先改,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检查考核,有效发挥审计监督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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