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11月28日至29日,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江苏省人民法院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共同支持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南京钟山宾馆举行,来自全国公、检、法、司、律等法律实务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机构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类案类判”的主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
11月28日上午举行的大会开幕式由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孙晓勇主持,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与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代表承办单位作了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惠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志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视频)先后致辞。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致开幕词
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授作工作报告,从开展学术活动、建立党组织、出版学术刊物等几个方面回顾了案例法学研究会2019年的工作,并明确要求,案例法学研究会在2020年要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案例法学法治理论创新发展、针对典型案例影响性案例开展研究等重点组织开展学术活动。
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做工作报告
开幕式后举行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论坛”,论坛由胡云腾主持。江苏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顾问公丕祥,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顾问董治良,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骐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审判长于同志先后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导读”、“行为法学与案例法学”、“认真对待案例裁判规则”、“一个法官眼中的司法案例”为题,作了主旨发言。
主旨论坛第一单元为“推进案例法学理论创新”,由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主持, 公安部法制局巡视员刘林华、司法部研究室郑先红副主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革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山东济宁中院赵贵龙副院长先后发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道通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玉华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副主任主持的第二单元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华锰、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与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助理韦钦平女士围绕“类案类判与裁判标准统一”的主题进行了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对前二位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郭修江副庭长对后两位发言人进行了点评。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民事类案与统一法律适用”,由中央财经大学李轩教授主持,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李仁玉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建文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张能宝法官、江苏常州中级法院龙海阳法官先后以民法典时代高空抛物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民商事类案裁判的几点思考、中级法院层面解决民商事案件类案不同判的思考为题发言,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民生银行法律事务部陈珺总经理进行了点评。
周振杰教授代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发言
11月29日上午,论坛分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类案、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类案、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类案类判、民刑交叉类案四个分论坛进行了讨论。
大会闭幕式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周加海副主任主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梁展欣副主任、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与人文学院朱晖副院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许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刘晓虎副主任先后代表四个分论坛向大会汇报了各自论坛的讨论情况。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代表研究会宣读了《关于表彰2020年年会获奖学术论文的决定》。胡云腾作了总结发言。
在本次会议中,我校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执行院长严宏教授与副院长李光宇教授代表学校参加了本届学术年会。周振杰教授在预备会上被增选为常务理事,向大会提交的论文《刑事责任认定如何在新冠疫情期间保持谦抑》被评选为优秀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