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监察处 刘曼玉)9月1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召开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2013年7月11日至12日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精神。校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程度主持。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党的优良作风具有很强的历史影响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结合调研,他着重强调:第一,要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第二,要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第三,要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步骤,他提出几点意见:第一,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二,着力贯彻和体现整风精神;第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第四,着力保证活动健康发展。他希望各级领导班子发挥好带头作用,充分认识领导带头示范的重要性,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活动全过程,结合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他要求,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中央督导组要贯彻中央精神,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动面上工作健康发展。
程度书记在会上强调,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在学习教育见实效上下功夫,将 “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的“四不”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整个过程。他认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学习教育是基础、开好民主生活会是关键、落实整改措施是保障、师生满意度率是标准。要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圆满完成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6起典型案例的通报和近期纪检监察的“三清”工作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