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暨法学院建院十周年系列讲座第五期在赭山校区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张恒山担任主讲人,题目为《权利之本义与变义》。讲座由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张昌辉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聆听了本场讲座。
张恒山首先对中外既有权利概念研究现状进行简要评析。进而对权利概念的阐释方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还对“具体权利概念与抽象权利概念的区分”“权利本体与权利载体的区分”“权利功能与行为目的(利益)的区分”“具体权利结构的一般与特殊的区分”等“四个区分”进行了详尽阐释。主讲环节结束后,张恒山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针对权利冲突、法律的本土化与全球化、社会群体评价的不一致等问题进行了评析与解答。最后,张昌辉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