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的公告

  • 时间: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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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关于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聘用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落实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科研处2020年8月19日专项工作会商会议要求,现将我校今年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

二、基本条件

1.一般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岗位招聘计划待遇并面议,购买社保。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30日至95日;未招满岗位可长期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用人单位(学科、平台、项目组)招聘负责人指定招聘邮箱或咨询招聘负责人,详见附件。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学院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用人单位(学科、平台、项目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审批通过后,与毕业生签订科研助理聘用协议购买社会保险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也可根据毕业生意愿另外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2.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政治审查表


                                                            人事处 科研

                               2020年830



编辑:倪建
预审:孙良林
审核:孙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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