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校友、师生,社会各界友好人士:
针对近期出现个别商业机构和个人违法生产、推销安徽师范大学文创纪念品一事,特发布以下严正声明:
安徽师范大学标识系统、纪念建校90周年标识系统均属于本校无形资产,任何未经我校授权同意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不得擅自使用安徽师范大学校徽、标准色、标准字,建校90周年LOGO标识以及其他带有安徽师范大学特色的徽标图案;不得私自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徽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创意产品。任何未经允许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目前,我校仅授权安徽师范大学经致传媒(校园文化服务机构),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开展纪念建校90周年纪念品和安徽师范大学特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工作。
特此声明!
举报电话:0553-5962865
订购电话:0553-5910522
安徽师范大学
校庆筹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