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职工子女统筹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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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王政霖 审核 张伟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统筹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将于11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条件

(一)票据要求:有效单据时间为2016111日—20171031日。

(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需在校医院、芜湖市或外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

(三)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医保定点药品零售药店。

二、报销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112324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医管办(202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医药费报销材料收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请需要报销的职工认真填写好“医疗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在定点药店购药者需提供“电脑明细小票”和填写购药人姓名的有效发票)、门诊病历、子女统筹医疗本。

(三)为防止材料丢失,谢绝个人提交票据和凭证。

 

                                             校医院

                                          2017 年11 月17

赭山校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

邮编:241000

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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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027

天门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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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1008

教育基金会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