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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时间: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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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胡传志 审核 张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1713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230名,“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培养历史、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网址:http://yjs.ahnu.edu.cn/admin/ss/kmcj/query.jsp)。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我校2018年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

(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要求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各项的要求。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十一)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我校2018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网址:http://yz.ahnu.edu.cn/4472/view/248123?refresh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网址及报考点选择:

(1)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详情见报考点公告。

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方向1:美术理论研究除外)、音乐(135101)(方向1:作曲除外)、 美术(135107)、 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3470 安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详情见报考点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扫描版(或照片)发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yzyz@mail.ahnu.edu.cn)进行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我校研招办在正式报名期间将分批次审核并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下来后)。

    九、奖助体系

我校参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将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网址:http://yjs.ahnu.edu.cn/post.html?id=4349)。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11月6上午9:30-11:30到我校研招办(地址:花津校区行政楼209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补。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五)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十一、联系我们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ahnu.edu.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2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学院

所在校区

联系人

固定电话

002

教育科学学院

赭山校区

老师

0553-3937007

003

体育学院

花津校区

岳老师

0553-5910707

004

文学院

花津校区

陈老师

0553-5910950

005

外国语学院

花津校区

赵老师

0553-3869257

006

音乐学院

赭山校区

涂老师

0553-3937187

007

美术学院

花津校区

郭老师

0553-5910227

008

历史与社会学院

花津校区

胡老师

0553-5910596

009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花津校区

戴老师

0553-5910641

01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花津校区

王老师

0553-3869208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3869190

012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5910357

013

生命科学学院

赭山校区

老师

0553-3937050

0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5910728

015

经济管理学院

花津校区

李老师

0553-5910593

0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5910917

017

政治学院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5910530

018

法学院

花津校区

胡老师

0553-5910625

019

图书馆

花津校区

老师

0553-5910180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编辑:付勇
预审:bodazy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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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山校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

邮编:241000

花津校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027

天门山校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编:241008

教育基金会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