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为鼓励广大读者多读书、多借书,简化借还流程、自觉归还所借图书,进一步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取消读者图书超期罚款,不再收取资源逾期占用费,而将采取控制读者借阅权限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规定另行发布),望广大读者相互转告并及时如期归还自己所借图书。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6 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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