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应邀作客法学院,以一场主题为“礼仪与交往理性—哈贝马斯晚期的政治哲学的修正”的学术交流活动,拉开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沙龙的序幕。交流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交流由副院长严宏教授主持,相关专业青年教师和法学各年级研究生参加了交流。
严宏首先介绍了蓝江学术研究与成果等情况,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学科建设年的背景下,严宏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蓝江教授首先谈到理性的起源问题,他从塞壬女妖的传说出发,提出水手为了避免被歌声魅惑而刺破耳膜就是一种启蒙的低级表现,而尤利西斯的选择让他既可以欣赏女妖的歌声又免于被吃则是启蒙的高级表现,是理性的选择。接着,蓝江教授谈到了哈贝马斯与后现代主义的争论以及对于现代性的辩护。后现代主义学者利奥塔对于现代性的“共识”与“同一性”进行了批判,认为共识需要语言来实现,而语言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是维特根斯坦所谓的“语言游戏”,并不存在如科学语言一样的元规范。而哈贝马斯对此又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交往理性的观点,认为话语的共识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每一个语言主体都必须自由、平等的参与话语的论证。最后,蓝江教授指出这一观点在“九一一”事件之后遭到学界的质疑。而哈贝马斯则为此提出了“仪式”这一观点对交往理性作出了修正,强调仪式在促进社会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
最后,围绕着“仪式”的规范理解、仪式与符号与象征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蓝江教授用自身渊博的知识、深远的见解与在场的师生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与交流。
学术沙龙是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中举办的重要活动,旨在引导教师关注学科前沿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科研问题,提升教师学术能力,做好教师学术能力,做好学科梯队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