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上午,策略法学大讲堂第十八期“判例中的刑法理论”专题讲座在赭山校区法学院行政楼214教室举办。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振杰担任主讲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汪维才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
周振杰教授围绕“判例中的刑法理论”这一主题,以日本为例,从日本的判例制度、共谋共同正犯、可罚的违法性、期待可能性以及如何从判例中发掘与发展刑法理论这五个方面展开。首先,周振杰教授向同学们讲解了从1872年至1948年的日本的判例制度的发展;其次,阐述了共谋共同正犯、可罚的违法性、期待可能性这三个理论,并通过相关的案例进行了讲解;最后,提出了如何从判例中发掘与发展刑法理论的问题,并总结出积极主动探索、保持批判精神、坚持正义价值、关注时代背景、立足本国实践和借助先进技术这六点结论。
接着,法学院余秋莉老师围绕周教授的发言讲述自身的看法和感受。余老师提出了两个问题:为什么我国在案例中提炼的理论较少?如何去构建中国法学自主体系?并针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自己的见解:我国的案例提炼理论较少是因为对案例的关注不够,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学生去探索。中国要构建属于自己的法学体系,需要将国外的刑法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学会引用国外刑法理论中的价值。
在本场讲座的最后,汪维才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并向同学们分享了在本场讲座中所受的启发。一是,开展案例研究很重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善于从案例中汲取学术营养;二是,开展域外比较法研究很重要。刑法理论本身具有超越国境的性质,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开展域外比较法研究能为我国刑法法治现代化提供启发性理路。但每个国家的刑法理论都有其独特的气质,不可简单移植,而要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根植于我国的刑法立法与司法实践。
本次讲座让同学们对判例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启示同学们要做到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案例与法学理论的互动,并从案例中挖掘与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