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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举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

  • 时间: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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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体育学院 孙昊)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升我省本科体育学类人才培养质量,6月14日下午,受省教育厅委托,体育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厅举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技术科学组组长、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家宏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秘书、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方千华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陆林教授,以及全省普通高校体育院系相关领导、专家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席玉宝教授主持。

陆林向与会领导、专家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安徽师范大学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而专业又是高等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制定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就是回应总书记的关切。正如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所说,“质量为王,标准先行”,有了标准才能加强引导、加强监管、加强问责。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颁布,为高校专业办学提供了指南。

会上,王家宏教授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他指出,我国体育学科发展建设的主要弊端是体育学分类缺陷致使二级学科发展失衡,体育学科与专业设置的关系模糊,并相应提出了改革措施及指标。针对体育学专业建设方面,他重点介绍了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如学科门类相对较少,体育人才培养任务艰巨等。他指出,体育专业具有鲜明的专业特征,如果忽略体育专业的特征来谈体育人才培养的宽口径、厚基础不仅是不合适的,而且是不现实的、不科学的。他希望体育学科专业目录能够作科学的调整,根据国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专业方向作适当的拓宽和调整。

方千华教授介绍了关于《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执行注意事项。他指出,当前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正确把握《标准》的内涵、精神,是高校的核心任务。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也是基础平台,要提高教学质量,专业标准是基础。

通过本次解读会上两位专家的解读,与会人员对体育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我省体育专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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