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接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新安街支行电话通知,从2010年2月10日起,调整首套房和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和二套房(含)以上商业贷款均提高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相对于基准利率的标准。
2、二套房(含)以上界定标准调整为:个人信用报告(家庭)中反映曾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都计为已办住房贷款,视同二套以上房贷。
请文津花园未办理完商业贷款手续的各购买人抓紧时间办理。
特此通知。
芜湖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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