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发热学生医疗及隔离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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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方百盈 审核 王刚

各学院: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市卫生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请各学院辅导员告之本年级(班级)学生,一旦发热和有甲型H1N1流感样症状,请持《安徽师范大学发热学生就医状况追踪表》(请见附件)到校医院就诊登记,校医院门诊医生会根据发热学生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如需要到市二院进一步检查诊治的学生,则校医院门诊医生会在《安徽师范大学发热学生就医状况追踪表》上签署意见,并请该生到市二院检查诊断后再回校医院,校医院会根据市二院的诊断病历给出隔离留观等意见,同时请辅导员配合校医院做好有关学生身体状况的追踪工作,并请需要隔离的学生予以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09 911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发热学生就医状况追踪表.doc

编辑:段萍
预审:bodazy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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