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现将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皖青联[2008]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于4月23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团委,有关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省各新闻单位:
安徽省“五四新闻奖”是授予我省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项,是常设的全省性新闻奖之一。安徽省“五四新闻奖”的设立对于展示安徽青年时代风采,充分反映全省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促进新闻媒体进一步关注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繁荣青少年题材的新闻创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安徽省委决定开展“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省及合肥主要新闻单位(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安徽青年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安徽市场报、安徽经济报、江淮晨报等);各中央驻皖新闻媒体,全省各市级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类全国公开发行的新闻类期刊;在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新闻网站新闻作品。
二、 参评作品要求
1、
2007年
1月
1日
至
2007年
12月
31日
期间公开发表的、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年、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网站新闻作品必须是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新闻作品。
2、充分展示当代安徽青年的风采,充分反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及其成果;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实效性强,形式新颖;社会反映好、影响面大。
三、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1、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推荐参评作品分别不超过6篇,其他省级新闻单位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4篇;每个市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篇;网络新闻作品由各新闻网站推荐1—2篇。
2、每件作品报送份数分别是:文字类,原件1份,复印16份;图片类,原件1份,复印件及文字说明16份;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16份;电视类,普通家用大1/2像带、DVCPRO数字录像带(25兆)或VCD光盘1件,文字稿16份;网络类,原件1份,复印件16份。
3、每件作品按要求填写《“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一式16份,分别装订在参评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各参评单位填写《“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一式3份。
四、推荐报送和评选时间
各参评单位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初评作品的相关材料及表格报送团委宣传部。各市的推荐工作由团市委统一报送,省直及省级新闻媒体直接报送。
五、评选机构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安徽省委成立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电话:0551—2836048,传真0551—2823059;电子邮件:ahtswxcb@126.com;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团省委宣传部;邮编:230061。本评选活动由安徽和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六、表彰办法
1、本次评选设一等奖10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25件。
2、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获奖作品均由省委宣传部和团省委联合颁发证书。
3、推荐重点获奖作品参加全国“共青团好新闻”评选。
附件:
1、“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
2、“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doc
附件=>附件2“和谐传媒杯”第十一届安徽省“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