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规划办《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10号)和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及时间
本年度检查项目:2007年以前立项的全部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的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10日
二、 检查主要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负责人需制订整改措施。
2、 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提取劳务酬金或稿酬、购置与研究无关的书籍和不合理固定资产等现象,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3、 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中止项目协议。
4、 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三、 检查方法
1、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 我处将采取召开现场汇报会、邀请同行专家参加检查并当场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掌握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负责人所填《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认真审核,签署意见。
3、 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内容撰写年度检查报告,连同填写的《年度检查表》、《审批表》于12月10日前报科研处文科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刘曼玉 联系电话:5910117 Email:liumanyu@mail.ahnu.edu.cn
科 研 处
2007年11月23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表.rar
附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