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来源:科研处[2007]35号文件>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教办厅函【2007】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07年度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二、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须A4纸骑中缝装订),《活页论证表》6份,电子版1份(可发至:liumanyu@mail.ahnu.edu.cn)。
三、评审费200元。
四、课题申请书连同评审费于9月3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曼玉 蒋小艳
联系电话:5910117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与指南.rar
附件=>申请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