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网收费有关事宜的说明

  • 时间: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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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审核 焦庆争

各单位、各校园网用户:

我校校园网认证、计费网关于200512月进行免费试用测试,经过近一年半的检测调试,设备各方面性能已经达到我校网络运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运行及通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字[2007]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 200751日起 正式采用校园网认证网关进行校园网认证及计、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校园网收费执行学校校办字[2007]19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运行及通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从 51起正式采用新的计、收费政策和标准。端口资源占用费(下称端口费)、计算机维护费从下学期开始执行,端口费按学期收取(8月、9月、10月、11月、12月、1月为第一学期,2月、3月、4月、5月、6月、7月为第二学期)。

    二、交费地点、交费类型、交费方式

      1.交费地点:用户可在信息管理中心用户服务部交费(赭山校区科技北楼三楼、花津校区千禧鹤食堂边校园管理服务部、皖江学院教学楼三楼网络办公室)

      2.交费类型:自费、科研经费划拨、单位划拨。

      3.交费方式:用户可在上述地点直接现金交费。单位用户和教工个人用户可填写相关委托书,委托财务每月从办公经费、科研经费或工资中代扣。单位用户和教工个人用户也可以采取办公或科研经费划拨的方式,填写< 划拨单>办理经费划拨。

      4.单位机房、电子阅览室须先填报“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专用子网登记表”,每月1日与信息管理中心核对信息流量单据后,根据有关政策交费。

三、校园网认证采用实名制接入认证和出口认证计费模式。接入认证先从典型网络环境开始试点,待接入交换设备全部调整到位后正式实施;出口认证、计费(即用户访问校外网络的认证和计费管理)仍然采取网关试用期间(即现行)的认证方式,用户访问校外网络不需要更改现有网络设置。

四、其它说明:

      1.为了保证用户能在交费期间正常使用网络,用户欠费限制自 61开始设置,敬请广大用户在 531前办理交费手续。

2.用户销户时,凭交费收据,退还剩余款项(请毕业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交费收据)。

3.用户服务电话:赭山校区3869366、花津校区5912477、皖江学院5771536

监督电话:3869269   3869427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运行及通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用户登记表
     3、办公经费委托书
   4、个人工资委托书
   5、科研经费委托书

 

 

                            安徽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中心
2007-5-14   

编辑:焦庆争
预审:bod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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