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形势与政策教育安排意见(宣传部[2006]5号、8号文件),现对2006年度《形势与政策》课(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由各班级政治辅导员在院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组织进行。
二、教育内容:以宣传部[2006]5号、8号文件安排的内容为主,结合时事,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三、《< 形势与政策>课(第二课堂)教育考核表》作为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依据,作为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教学情况的重要依据。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并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4月15日前统一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形势与政策》课(第二课堂)教育考核表
党委宣传部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形势与政策》课(第二课堂)教育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