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管理,维护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确保我省音、体、美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做如下规定:
一、凡本校公用机动车辆和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凭证出入;
二、外单位和个人机动或非机动车辆换证出入;
三、出租车禁止入内,特殊情况(如接送病人等)经门卫允许登记后方可入内;
四、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救护车、救火车等)来校,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内;
五、谢绝非本校人员来校锻练、散步、经商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来校务工人员,需凭用工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到保卫处治保科办理《安徽师范大学出入证》,方可进出校园;
七、来校训练和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补习班人员需提交听课证、单位证明或协议,方可登记入内;
八、来校考生和家长凭相关证件进出校园;
九、本规定自二OO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安徽师范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
安徽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