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予以聘用,试用期为1年。
(二)聘用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自今日起可进入安徽师范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考核前4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院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讲(微型课形式)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于拟聘用人选,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签约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其它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整个招聘过程,纪委监察处对每个招聘环节进行监督。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事处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国际教育学院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3869407;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41003。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