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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新闻专业教师公告

  • 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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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姜长付 审核 张伟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专业教师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1.硕士学位及以上,第一学历是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

2.本科和硕士须是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3.具有国外学历背景的优先;

4.有较强的音视频后期制作等能力,乐于带领学生完成音视频作品,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者;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予以聘用,试用期为1年

(二)聘用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自今日起可进入安徽师范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考核前4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院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讲(微型课形式)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于拟聘用人选,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签约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其它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整个招聘过程,纪委监察处对每个招聘环节进行监督。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事处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新闻与传播学院田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900;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41003。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7年9月13日

赭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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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1000

花津校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027

天门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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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