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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小额诉讼”调研团队回眸小额诉讼十年之路,从安徽省到长三角地区,深入基层法院,先后对121位一线审判人员进行专访,统计超过16万件小额案件,累计撰写了35万余字的调研材料,调研报告《多快好省:小额诉讼十年观察(2013-2022)——基于长三角10家基层法院的深度调查》在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中斩获特等奖。该调研报告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发展与理论构建》一书中。
多快好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紧急情况,如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婚礼筹备或是突如其来的疾病治疗等,这些关键时刻往往急需一笔资金来应对。这时你忽然想起,有人曾向你借了三万元却迟迟未还。面对这样的情境,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提起诉讼,你会倾向于选择哪种诉讼程序呢?显然,大家都希望能尽快解决,避免时间上的无谓消耗。
事实上,早在2013年,我国便推行了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其核心理念在于高效,原则上要求案件在两个月内“结案了事”。
在课堂上,我们细致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小额诉讼的最新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承载着“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深化繁简分流”的目标,具有“多快好省”的制度优势和民生价值,避免老百姓“赢了官司、亏了时间”。
2022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程序确立的第十年,这一时间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契机,去回顾、审视并评价这一制度的实施成效。我们不禁思考:历经十年的实践检验,具有“多快好省”预期功能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效果如何?这一程序是否有效地发挥了它的民生价值?
速裁网掠影
为了将“书本上的法”转变为“行动中的法”,深刻感知和描摹小额诉讼程序在十年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样貌,2022年暑假期间,我们组成了调研团队,并请学校法学院的汪老师和高老师担任指导老师,确立了“小额诉讼十年观察”这一调研主题,围绕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展开了为期18个月的调研。
在调研之初,我们确定了调研方法——问卷法与访谈法。团队结合理论和实践制作了调查问卷,涉及“组织机构”“人员构成”“适用率”“转换机制”“当事人救济保障”等多个维度。具体问题有:在小额诉讼的实践中,具体案件多为哪些类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判决后,当事人若不服,通常会选择的救济渠道有什么?开展调研时,团队向受访法院发放问卷、收集数据并与受访法院开展座谈会,同时选取代表性人物进行个人专访,围绕重点问题进行深度挖掘。
关于小额诉讼审理的主要案件类型,U区的法官向我们透露,小额诉讼审理的批量化案件比较多,主要体现在物业纠纷方面。物业公司更加规范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物业费的提升,一些长期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其欠费金额甚至可能达到两三万元。为了迅速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通常会选择小额诉讼程序来追索债权。以F区法院为例,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案件总数达到了9451件,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高达4923件,占比超过一半。Q县法院Y法官指出,物业公司一般只需要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就可以代理一系列批量化的追索物业费的案件。
小额诉讼团队赴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调研
在与法官的交流中,法官表示,小额诉讼程序给法院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影响。K区法院Z法官指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能够更快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快速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研发现,20家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的平均结案时限在20天左右,与简易程序相比大幅缩短。此外,普通人只要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一般不用委托律师,只需缴纳普通程序一半的诉讼费,大幅节省了诉讼费用。与此同时,对法院而言,小额诉讼程序能够缩短审理周期,有助于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分配至更复杂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前端化解
小额案件具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特性,这决定了调解是化解小额案件的最佳方案。调解作为独特的“东方经验”,具有修复社会关系的独特优势。它不仅能够大幅度削减诉讼费用,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调解过程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尊严,避免了法庭对抗可能带来的尴尬与面子损失,有效遏制了因诉讼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如厌讼心理和愤怒反应。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得以缓和,避免了人格层面的紧张与对立,这对于从根本上消除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调解小额案件时,各大法院各显身手。尤其是在调解手段活性化这一方面,每一家法院几乎都有自己的创新性做法。有的法院侧重人员安排的活性化,比如F 区法院精心挑选擅长调解的资深法官与助理组建速裁快审团队,依据调解员的专长与案件类型精准匹配,实现“1+1>2”的效果。
有的法院侧重组织安排活性化。X区法院设立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中心,成立32个特邀调解组织,如律师协会、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还有一些诸如知识产权、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社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如果有餐饮行业的涉诉案件,便可以特邀当地的餐饮协会前来协助调解;日常消费方面的小额案件,则邀请消费者协会参与调解。这使得很多案件不用走到最后的诉讼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前端。
L区法院则将调解工作专业化、专职化。法院设立9个调解室分别专攻金融、物业、家事(以离婚案件为主)及商事四类案件。S县法院在面对劳务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时,会采用“1+3”联动调解模式,联合村委会、司法所及派出所,必要时法院介入调解。
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前负担,多家受访法院会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受理案件,实现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查材料和线上缴费。J区法院L法官指出,如果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立案法官会在三天内审核。此外,文书送达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大幅缩短小额诉讼的审理周期,快捷高效地送达诉讼文书至关重要。A区法院在此方面作出了创新尝试,通过引入智慧送达过程管理系统,对外包公司提供的电话送达、EMS送达及其延伸服务、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进行管理,大幅提升送达质效。
团队在J区人民法院调研时,L法官提及一件令她印象深刻的小额案件。“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被告驶离现场,原告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被告都没办法得到赔偿。原告诉诸司法,在我们院立案起诉后,我们通过送达中心将文书送达给被告,最终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场给付赔偿款。”我们听L法官娓娓道来,并看到了该案的原告送给她的锦旗。
“调解时会使用微信小程序对吗?我想知道这个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听了L法官的讲述,团队有同学率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微信有一个叫‘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小程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当事人立完案后,小程序就会弹窗询问‘是否同意调解’。一旦选择‘是’,就会进入到诉前调解的界面,这个是信息端的设计。”说着,L法官打开手机,为我们现场演示了小程序的操作流程。“此外,我们法院也有一套硬件设备能够支持我们运用小程序来进行多方的现场调解。”L法官继续介绍道,“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有时会将原告、被告及调解员三人拉入一个微信群,让他们在群内直接沟通,或者通过语音、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这种方式既高效又便捷,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和当事人的满意度。”
此外,各地法院积极开展在线诉讼,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小额诉讼中。W区法院S法官指出,小额案件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的,可以在法院调解平台上提出申请,进行在线音视频调解、远程“云开庭”。相较于传统的庭审模式,在线诉讼打破了空间的局限性,为当事人和法院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能够减少当事人面对面的“对抗”,有利于维护庭审秩序。
纾解之道
在调研之旅中,我们从安徽省到长三角地区,深入基层法院,广泛搜集了166252件小额案件资料。调研结束后,我们对20家法院的先进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从30多万字的座谈会资料中提炼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四大典型举措,它们是审判组织专门化、诉讼业务数字化、调解手段活性化和诉讼文书简约化。
然而,我们在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研时,也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尽管小额诉讼程序具有诸多优势,但有时当事人却不愿使用,一些法官也对其持谨慎态度。不少受访法官表示,对当事人而言,一审终审意味着自己没了上诉权,若不服判决就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程序来进行救济,而再审程序又很难启动,所以自己只能从一开始就不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法官来说,当事人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又不服判决的情况下,很可能会进行信访或申请再审,在案件终身负责制的压力之下法官就会更倾向于排除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以此赋予当事人一个上诉救济的权利。
因此,在肯定小额诉讼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总结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适用标准比较模糊、受案类型相对集中、合意适用遭到冷遇等。以“受案类型相对集中”为例,尽管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在立法上有所拓宽,但案件类型仍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上,占比高达40%左右。随着分期付款和信用卡的普及,小额债务纠纷日益增多,而债权人多为信用卡公司、银行等企业,导致小额诉讼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企业向普通人追债的工具,这与小额诉讼程序的初衷不符。
基于此问题,我们在调研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当限制小额诉讼被企业利用的次数,促进速裁快审资源向老百姓倾斜”“设立专门的小额法庭,实行专案、专人、专门组织审理,提高审判的集中度和针对性”等纾解之道。
针对其他问题,团队还提出了“为法官保留因案制宜裁量空间,优化程序适用标准”“法院可以通过《小额诉讼告知书》释明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等解决措施。
团队项目荣获“挑战杯”特等奖
基于扎实的调研基础,团队完成了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不仅厘清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及其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还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对策建议。这些成果得到了学界的认可,成功在“挑战杯”“从法杯”“金盾杯”等学科竞赛中摘得多项重量级奖项,调研报告也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发展与理论构建》一书中。
回顾整个调研历程,我们不仅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与成长,更深刻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互碰撞所激发出的独特魅力。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深远影响。这一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离不开调查研究这一党的“传家宝”。因此,我们必须将目光投向基层,深入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去了解最真实的情况,发现最迫切的问题。只有亲身倾听法官们的真实想法,感受他们的所思所感,我们才能更加精准地把握理论的聚焦点,从而提出更加精确、科学、合理的建议。这既是我们作为法学学子的责任与使命,也是我们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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