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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安徽】安徽师范大学举办“构建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研讨会

  • 时间: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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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安徽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构建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学术研讨会在安徽芜湖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常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皖西学院、芜湖市教育局等教育、教学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郑德新、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法学院院长周振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安徽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余俊向大会作课题报告,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性、存在的困难以及目标定位。

研讨会重点围绕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分三个单元进行研讨。

研讨会第一单元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体系的建构”为主题,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特聘教授秦惠民进行线上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申素平认为受教育权是法学和教育学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的理论逻辑起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和学段衔接都是从受教育权保障的角度进行的外延拓展,方向是从强调教育机会的平等向优质均衡教育的终身学习方向发展。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姚荣副教授提出以“学宪法讲宪法”为核心实施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通过教育法治来解决法治教育的难题。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秦涛副教授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现状与困境,从厘清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普法宣传教育的关系、扩充法治教师团队、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实现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并重等方面提出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径。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龚义年教授认为法治教育有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法治教育,提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法学院的教授共同探讨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的观点。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周自强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角度探讨了法治教育对于立德树人的引导与作用,以及对个人终身发展的意义。芜湖市教育科研所教研员盛宏宝介绍了基础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和教材内容,针对实践中的教学问题做了一些思考。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萃文中学副校长陈梅芳提出,要加强对中小学一线教师的培养,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障学生的法治教育。

研讨会第二单元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与教育法典化的关系”,由浙江工业大学期刊社社长石东坡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提出学校教育体系中成人与成才的区分问题,认为法治教育的目标应该是规则意识先于知识传授,教育法典化是从立法方面保障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常州大学法学院赵赤教授指出教育学与刑法也有很大关系,教育法典化如何将教育刑法、教育民法贯穿起来,还存在问题。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焦少林教授指出法治教育构建体系尚未完成,应加强专门立法教育,制定专门的法治教育法。只有法治教育领域本身的规则意识形成,教育法典化才有实效。西北政法大学刘璞副教授梳理了现行教育法律的作用和不足,并就教育法典化的路径进行了探讨。西北政法大学教育部立法研究基地杨璐嘉老师介绍了特殊教育体系的内容,指出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匮乏,建议扩建专门特殊教育学校,及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法典化的重要性。安徽师范大学教科院徐赟副教授从政策和法治的关系角度阐述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与教育法典化的辩证关系。

研讨会第三单元是“讨论《讨论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意见(专家建议稿)》”,由秦惠民线上、余俊线下共同主持,自由讨论。在该单元,与会人员针对一些现实性和未来前瞻性的问题进行了思考与讨论,为完善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能够通过国家教育政策切实地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周振杰主持会议闭幕式并做总结发言。周振杰教授再次向拔冗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指出此次研讨会以构建终身学习的法治教育体系为研讨内容,将法治教育与教育法治协同起来,展现了安徽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各位专家学者的良好建议,期待安徽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为教育法治发展提供助力,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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