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院召开“学科振兴行动计划”部署推进落实会。会上,院长周振杰进一步阐释了法学院“学科振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对高层次人才首聘期满考核工作要义作出详细讲解。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主持会议。

周振杰就学院“学科振兴行动计划”作出部署安排,重点就考核工作提出要求,解读了高层次人才首聘期满考核工作要义。他围绕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运用四个方面介绍考核工作要义,提出对人才的首聘期满考核要坚持“全面发展”理念、“尊重契约”精神、“定性定量”相结合和“认定依据”统一性原则。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并做出针对性提醒。
赵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是法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着力推进“学科振兴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体现。此次会议,有利于推动法学院学科资源大整合、人才队伍大发展、科研能力大提升,构建高标准的服务引领体系,打造学科特色,助力法学院学科建设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