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生工作处 项家春)近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全省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优秀个人案例典型”和“推荐学习单位”评选结果。我校获评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项家春老师被推荐获评全国教育系统“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省内高校唯一)。


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十周年之际,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了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个人的案例典型评选活动。此次全省教育系统有105个单位获“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152名教育工作者获“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26个单位获“推荐学习单位”称号。省教育厅推荐的2个单位获全国教育系统“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2人获全国教育系统“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
据悉,我校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将资助育人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育人工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应助尽助、资助育人”工作理念,构建了国家、学校、社会、学生互助为主体的四个经济资助项目体系和以思想浸润、个性指导、实践训练、成效评估为主体的四个育人项目体系,有效促进了贫困学子成长成才。贫困学子在奖学金获取率、毕业率、考研录取率、就业率、入党率、参加志愿服务时长、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率等方面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我校在省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连续四年位列全省高校第一。2018年,学校被教育厅指定为资助育人工作探索试点唯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