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2008级、2009级部分研究生在入学时没有迁移户口,按规定,在芜湖市教育局申请报考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出示芜湖市户口,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为我校学生服务的原则,经与高校园区派出所、凤凰山派出所协商,给予申请报考教师资格证书的2008级、2009级研究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请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收集好户口迁移材料于2010年10月10日之前统一上报至所在校区校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学院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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