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协议规定,本学期研究生参与“助管”工作时间截止至2008年元月16日。请你们按《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助管”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对你单位聘用的“助管”研究生在
2007年
11月
17日
—2008年元月14日期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于元月15日前将《研究生助管工作日志》集中送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审核,研工部将根据记录情况及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2008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