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加强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的规范管理,发挥科研机构的学术作用,学校决定对各单位科研机构进行登记,请认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今年5月份各单位已申报的校级科研机构近期将颁发正式文件,此次不需登记,其它各级各类正式成立的科研机构都必须登记,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统一发文,对外公布。请各单位将《登记简表》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之前一并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桂云
联系方式:5910120, xuekejsh@mail.edu.cn
科 研 处
2007年9月24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登记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