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7年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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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毕明福 审核 曾黎明

关于开展2007年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营造迎评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07年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的主体包括学院学生党团组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凡20052006年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立项项目未按时结题、且又未书面说明延期原因的负责人员本次不予申报。

二、活动范围

校园文化创新活动范围包括在理论学习、道德实践、文明创建、专业技能、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学生公物、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校园文化领域开展的课外活动。

三、活动周期

申报项目的活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书面向校园文化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撤销该项目。

四、申请额度

基金申请额度分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四个等次。

五、结题要求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活动总结、成果及经费决算以纸质和电子版报校团委,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验收,验收合格予以结题。必要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经费审计。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7622。申请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单位初审后,分校区集中报校团委(纸质和电子版)。

七、相关说明

1、《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申报表》请从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本次各学院申报结果纳入2007年学院共青团工作考评

 

安徽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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